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的名称是“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可简称“武汉义工联”,本章程中简称“义工联”。
第二条 义工联是由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而乐于从事义务工作的志愿者自愿组成,以帮助武汉市弱势人群为共同意愿,实行自主管理的公益性的非营利的民间团体。
第三条 义工联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
第四条 义工联的网站是http://www.whyigong.com,本组织相关信息均在此发布,并主要依靠这一平台开展各类活动。
第五条 义工联的标志是两颗画有笑脸的拥抱着的红心图案。
第一章 义工
第六条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自愿无偿地用自己的时间和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接受入会培训,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义工联义工。
第七条 义工享有如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联;
(二)参加义工联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
(三)参加义工服务所必需的培训活动;
(四)对义工联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予监督。
第八条 义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义工联的组织管理规定;
(二)履行义务服务的承诺,完成服务工作;
(三)尊重服务对象,与其平等相待,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各项具体活动中的其他管理规定。
第九条 义工在服务期间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一)与传销业务有关的商业推销活动;
(二)影响义工联声誉的任何带有商业色彩的活动;
(三)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四)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五)与服务对象的任何不适当接触,以及容易造成误会的经济借贷、担保等不适当关系;
(六)以义工或义工联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法律、违背道德规范、有悖义工精神的活动。
第十条 义工晋升
(一)所有义工晋升采取星级制,星级制共分五级。每累计服务时间100小时为一级晋升单位。个人服务时间累计达100小时者晋升为一星级义工,累计200小时者晋升为二星级义工,如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晋升为五星级义工。
(二)服务时间满20个小时的义工,可以申请成为会员义工。义工联将为会员义工发放正式的服务册、义工注册唯一编号、义工证,并建立个人档案资料。会员义工每50小时的服务时间可在服务册上记录证明,会员义工的资料义工联永久留存。
第十一条 义工退役
会员义工、星级义工因长期居住地改变等原因不再参加义工联活动的,可申请退役。义工联将不定期为退役义工举办欢送礼。退役义工申请返回义工联的,其服务时间连续计算。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义工联将对其个人进行劝退或除名:
(一)个人的健康、精力或生活状况不适合从事义工活动的;
(二)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义务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三)本章程第八条所禁止的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四)其他违反组织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 义务工作
第十三条 义工联所从事的义务工作是指义工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神及能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帮助弱势人群而提供的直接服务,其核心是“志愿、无偿”。
第十四条 义工培训是义务工作的一部分,所有义工参加服务必需接受相关的培训。
(一)新人培训,是新人参加第一次活动前的必须环节。将进行义工联组织情况、服务宗旨、义工守则、各服务点情况、活动流程、服务基本技能的介绍。
(二)服务培训,是各服务点有针对性开展的不定期培训。目的是让新义工了解不同服务活动的基本环境、服务对象特征、注意事项等,通过各类相应技能的掌握来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三)特殊技能培训,带有专业性质的培训。为乐于提高某方面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开展服务工作的义工提供学习老年人护理、智障儿童护理、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第十五条 义工联主要开展以福利院、敬老院等相关机构为服务点的长期义务工作。所有义工以加入各服务点爱心组的形式开展工作。义工联各部门积极配合服务工作的开展,活动中心对各服务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义工联各爱心组应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召集工作,并完成每次服务的签到、记录和总结。内务组负责统计义工的服务时间。(统计方法见《武汉在线义工联盟义工服务时间统计办法》)
第十七条 严格的纪律要求是义务工作顺畅实施的保障。在义工联所有活动中,义工必需按照各服务点的活动流程和活动要求,遵守时间,信守承诺,全身心投入地完成服务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义工联是自主管理的民间组织,由义工联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管理,组委会既是一个管理团队,也是一个服务团队,全心全意为全体义工服务。
第十九条 组委会由3-5人组成,成员应具有管理、协调能力并能够保证相对稳定的业余时间投入。组委会总负责人主管全面工作,成员分管活动中心、内务组、办公室等部门工作,共同负责义工联的组织发展建设。
第二十条 根据义工活动需要设立如下职能部门:
(一) 活动中心 负责义工活动的前期联络、方案策划、人员组织、活动指导等全过程;活动中心设中心负责人、各项目组负责人、各爱心组负责人,共同开展服务工作和服务团队建设;
(二) 内务组义工联网站的建设和信息管理与更新等工作;
(三) 办公室 负责与义工联有关的制度建设、文案处理、管理义工联各类资料档案等日常行政事务,并负责为
义工联提供义工活动的相关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义工联QQ群是义工活动必要的联络工具,每个QQ群应至少有一名管理员为组委会成员。群管理员的工作为发布公告、批准或取消成员、回答义工疑问等。
第四章 经费规则
第二十二条 义工联日常服务活动中,每个义工的交通、通讯等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 需要额外费用的集体活动,应在活动征集阶段就注明当次活动可能的费用,义工自愿参加,并以当次所有参与者AA制的方式收集,义工联不为任何活动提前向义工收取金钱。
第二十四条 义工联鼓励成员用个人的时间和技能服务他人,原则上不开展主动募捐活动。接受不附带任何违背义工组织原则的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五条 义工联的经费收支由组委会统筹管理,银帐分开,用于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和义工联必要的内部支出。财务情况每月详细公开在网站的爱心呈现版,所有义工均可查询监督。
第五章 安全条款
第二十六条 义工联为民间自发组织,并无法人资格。成员个人自愿参与活动并承担所有责任。(具体见《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免责声明》)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包含以下附件:
(一)《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免责声明》
(二)《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各部门职能》
(三)《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各爱心点负责人管理工作细则》 (四)《武汉在线义工联盟义工参加活动跟帖报名流程及相关规定》 (七)《武汉在线义工联盟义工常规活动管理工作流程》 (十)《附件一: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各爱心组常规活动人数规定》 (十一)《附件二:武汉在线义工联盟团队成员一览表》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中止和终止权归属义工联组委会。由义工联组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义工联各部门、各项目组、各爱心组可依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工作细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义工联组委会于2011年6月11日修订,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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