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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武汉慈善奖”评选表彰方案——转载大楚网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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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6: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我市的慈善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特别是在今年我国遭遇西南干旱、玉树地震、洪涝灾害、舟曲泥石流等大的自然灾害面前,武汉人民更是发挥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涌现了一批先进慈善单位和个人。为了弘扬慈善精神,表彰近两年来为我市慈善事业,特别是在抗震救灾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单位和人士,全面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会拟于2010年10-12月开展2009--2010年度“武汉慈善奖”评选活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捐款时间界定
2009年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二、评选程序
1、11月23日-12月15日:推荐。通过媒体公告,鼓励单位和个人自荐。
1、12月16日-12月23日:初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确定的截止日期,分类和整理候选对象的有关资料,组织初选,确定公示名单。公示名单数量,根据推荐情况确定。
2、12月24日-1月4日:公示。通过武汉市慈善总会、长江日报、大楚网、武汉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初选名单,开通网站及短信平台接受公众投票。
3、1月5日-1月23日:确定当选人。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公示情况录选候选人,组织评选委员会投票,评委权重占60%,公众投票权重占40%。
4、1月24日:表彰。在慈善大会上宣布获奖名单,在慈善晚会上颁发奖牌。
三、奖项名称及入选条件
1、“十大慈善之星”入选条件:长期关心参与公益事业,不以捐赠数量为主,而以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持续性、创新性、影响力、感染力和公信力等为主的突出事迹,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个人。
2、“武汉慈善突出贡献奖”。入选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年捐赠额在50万元以上,个人2万元以上者。
3、“武汉慈善爱心奖”。 入选条件:单位年度捐赠额达10—50万元,个人年度捐赠额达5000元——2万元。
4、“武汉慈善优秀项目奖”。 入选条件:使用资金在50万元以上,对社会影响较大,受到群众广泛好评的慈善项目,有项目介绍及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5、“武汉慈善优秀工作者奖(优秀义工)”。入选条件:积极组织或参加公益活动,受到广泛好评的专职工作者或义工。
6、“武汉慈善优秀公益机构奖”。 入选条件:年度募集慈善资金达到300万元(含物质)以上,使用资金达到募集资金的70%以上,对社会影响较大,受到群众广泛好评,有专职慈善工作人员的各级慈善组织。
本次评选不以捐款数额为唯一入选条件,将综合考虑企、事业单位支持公益事业的社会影响。评选单位及个人公示期间无违法举报,依法纳税。以上指标需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有文字、图片资料为证。捐款数含物资折价。
四、推荐方式
1、通过媒体公告,鼓励单位和个人自荐;市、区级慈善组织负责推荐本辖区表彰对象。
2、通过在武汉市慈善总会(http://www.wh-charity.com)、及腾讯·大楚网(http://hb.qq.com)下载并填写《“武汉慈善奖”推荐(自荐)表》
3、2009--2010年度“武汉慈善奖”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5号,推荐表(一式三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捐赠收据复印件等)、音像资料于此前寄送市慈善总会“武汉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表同时上报电子版至85729696@126.com
五、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电视台、长江日报、腾讯·大楚网联合主办,拟邀请武汉市工商联、武汉市企业家协会等协办,积极争取爱心企业赞助支持。
本次活动成立“武汉慈善奖”组委会。拟请市慈善总会会长胡绪鹍担任组委会名誉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刘志海担任组委会主任,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孙家同、长江日报领导、大楚网领导、武汉电视台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市慈善总会常务副秘书长黄沙力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慈善总会会员、专家学者、慈善名人、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
六、宣传推广:
长江日报、腾讯·大楚网、武汉电视台作为2009--2010年度“武汉市爱心慈善奖”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之一,设置“武汉慈善奖”专栏,在自荐、推选期间进行宣传造势,开展慈善互动活动、慈善问卷调查,在“武汉慈善奖”颁奖之前营造氛围。市慈善总会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站适时宣传活动动态。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社区服务中心3楼慈善总会项目部306室。联系电话:(027)85729696;(027)85729696(传真);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高雄路105号;邮编:430022。


网址:http://hb.qq.com/a/20101123/002065.htm

[ 本帖最后由 清芸 于 2011-1-14 16: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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