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tte 发表于 2007-10-14 19:09:23

义工是否需要纪律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49 编辑 <br /><br />今天活动回来, 觉得有些话还是说一下比较好。
8h40左右还差7个人,于是逐一发短信询问情况,有的同学没找对地方,呵呵不要紧, 第一次去是有可能的;有的同学还在车上,也没关系嘛, 堵车是经常发生的事;不过呢,我还是想给大家一点建议(以一个比你们稍早一点毕业的学姐身份):1 关于找地点:首先可以事先查清路线并看清集合地点名称,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其次,如果下了车才发现实在找不到集合地,可以主动联系武汉得同学或活动负责人询问,凡事当主动出击而不是守株待兔。2 关于迟到:要有预见性,出发前估算一下行程时间 + 公差(堵车等),应该不会差集合时间很远的, 当然也不要把误差时间估得过高以免太早到了一个人吹冷风啊^_^ ; 再就是正确处理出现的问题,如果人已在车上并确定会迟到一会儿,最好通知一下负责人,以免其他已到的人久等和担心(以我个人的经验,十有八九次是我打电话过去问还有多久到...)。申明一下,我不是批评找不到地方和迟到的同学, 而只是就事论事, 真的,因为我自己有时也会因故迟到^_^ , 我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把一些感想写出来,希望能对大家今后在工作中有所帮助;而且今天的活动还是很成功的,大家都辛苦了,希望继续努力:smile1taobao:
8h50左右还差3个人,逐一打电话,一个接通但中途断线, 另外两个无人接听。9h我们一行人离开玛丽亚医院门口去敬老院,此后再无这3位同学的消息。也许他们临时有事不能来了吧, 情有可原, 可是我还是很想不通,想不通什么,我也不想多说了,大家自己体会吧。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大家加入义工之前都要看的 “义工管理办法” 吧:
1、听从各分组组长的组织和安排,并遵守义工纪律,准时参加义工活动。
2、每次参加活动的义工必须佩戴义工标识。(目前暂停办理义工证)
3、每次活动要有活动签到和活动内容报告,义工活动服务时间由各义工自己如实申报给活动负责人。每两个月,分组组长将各分组的义工活动服务时间统一汇总、交由综合组与分组长审核。
4、在每次活动通知后,志愿者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三次者,按自动离开义工联处理(取消请提前一天通知,当天取消未能提前一个小时通知的按本条处理,当天取消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按迟到统计)。
5、从即日起所有义工三个月之内未参加至少一次义工活动的义工,按自动离开义工联处理。
6、志愿者参加活动时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迟到者按自动退出义工联办理。
7、无论任何理由,一旦退出义工联,永不再接受申请。


sunotea 发表于 2007-10-14 20:57:28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49 编辑 <br /><br />哈哈,大刀举起来了。
俺个人认为义工个人加集体行为,但不是非志愿行为。
也就是说义工不是个人的必须工作,请明白这一点,否则那就不是义工,而是职业从业人员了。
不是我说你怎么好,请考虑时周到点好不。
每条都有道理,但都不明确。
好比第二条吧:对于外勤组织者来说带牌子是必要的,但义工如果参与接触人的活动,那个牌子就是一面墙。植个树戴戴还可以,去福利院就免了吧。
在比如说有人段时间来不了,就把别人搞个“永不录用”。感觉对没犯法的人“搞个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smile8taobao: 对不起,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干吗,去看电影好了。

飘摇623 发表于 2007-10-14 22:05:41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49 编辑 <br /><br />:smile2taobao: 似乎很有道理
:smile9taobao: 我好象只迟到过一次
但我保证,决不会有第二次的:smile3taobao:

Linette 发表于 2007-10-15 10:01:55

回复 #2 sunotea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49 编辑 <br /><br />我发这个帖子主要想讨论一下义工纪律的问题,主要想讨论的是“义工管理办法”第一条,如果大家对其他条款有异议,可以另外发贴讨论,或者直接向条款制定人提出意见或建议。
确实, 义工不是企业雇员,不会受到合同等框框条条的约束,但是我觉得即使没有“义工管理办法”第一条,我们也应当自律,而不是抱着即使报名后也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态度,如果确实有原因,至少当予以说明吧。

coffee牛 发表于 2007-10-15 10:47:54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49 编辑 <br /><br />:smile1taobao:
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其实我觉得老义工更容易犯类似问题!
比如我自己:smile5taobao:
时间长了容易松懈,看来是要警惕下了:smile1taobao:

微风徐徐 发表于 2007-10-15 11:04:47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50 编辑 <br /><br />让我们彼此鼓励:smile11tao:

海波 发表于 2007-10-15 15:55:22

回复 #1 Linette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50 编辑 <br /><br />4、在每次活动通知后,志愿者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三次者,按自动离开义工联处理(取消请提前一天通知,当天取消未能提前一个小时通知的按本条处理,当天取消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按迟到统计)。
5、从即日起所有义工三个月之内未参加至少一次义工活动的义工,按自动离开义工联处理。
6、志愿者参加活动时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迟到者按自动退出义工联办理。
7、无论任何理由,一旦退出义工联,永不再接受申请。
这语气很不合胃口。。。。

醋溜香 发表于 2007-10-15 16:17:47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50 编辑 <br /><br />昨天在积玉桥下的车,找那个医院废了点时间,浪费了组长一条短信,抱歉哈子~

Linette 发表于 2007-10-15 16:25:26

回复 #8 醋溜香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50 编辑 <br /><br />我发短信是包月不要钱,打电话也报销, 这个问题与钱毫无关系啊

Linette 发表于 2007-10-15 16:27:24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50 编辑 <br /><br />hbzhong85同学,“义工管理办法”是前辈老义工们最初总结的几条,其中难免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欢迎你提出合理建议,义工联还很年轻,缺乏经验,需要大家多多提出宝贵建议:smile3taobao:

醋溜香 发表于 2007-10-15 16:28:15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16-5-23 00:50 编辑 <br /><br />我发短信是包月不要钱,打电话也报销, 这个问题与钱毫无关系啊
没有这个意思,只是迟到的人里面有我,认个错:smile9taobao:

Linette 发表于 2007-10-15 16:40:48

微风徐徐说的好, 让我们互相鼓励

杨建辉 发表于 2007-10-16 00:24:58

借此帖,我向上周六参加市福利院活动的义工道歉,我又迟到了,对不起啊!我改~:smile5taobao:

小倩2 发表于 2007-10-16 12:33:56

我也做下检讨,上次按集合时间,我迟到了五分钟,下次参加活动一定早点.

coffee牛 发表于 2007-10-16 16:39:58

:smile6taobao:
这里成了道歉帖了!

无痕 发表于 2007-10-16 17:31:32

原帖由 coffee牛 于 2007-10-15 10:47 发表 http://www.whyig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smile1taobao:
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其实我觉得老义工更容易犯类似问题!
比如我自己:smile5taobao:
时间长了容易松懈,看来是要警惕下了:smile1taobao:



:smile2taobao: 牛,最近你真的很奇怪哟。

虎子-哥 发表于 2007-10-16 22:56:51

确实要遵守纪律,先自我批评一下吧,俺也迟到过的:smile9taobao:

小影子 发表于 2007-10-16 23:02:46

恩,制度是要有的,但是实施总会没有那么完美
只有自觉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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