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百步亭敬老院遇到的难题
上周日百步亭活动结束后,院长就敬老院目前遇到的一件麻烦事向我们咨询了一下,希望得到我们义工联朋友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百步亭敬老院本是私人创办,当初院长夫妻二人租下一栋三层楼房安置这些老人。由于敬老院口碑不错,到这里安度晚年的老人越来越多,于是规模渐渐扩大了一点,敬老院由原本的公益事业发展至今,稍微有了一点点的正常盈利。因为眼见敬老院的发展状况好了起来,这栋三层楼的房东如今开始在敬老院的各项事务上进行有意刁难,从之前数倍之多征收水电费,到现在直接提出追加房租。院长认为房东的做法不合理,希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敬老院利益。但由于院长缺少租房合约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因此恳请我们义工联给予一定帮助。敬老院目前的租房合同明年三月份就要到期了,如果这个问题无法解决,那么明年三月以后敬老院何去何从就将是个极其麻烦的事情。各位亲爱的义工朋友们,如果你们具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或者能提供其他帮助的,请与我们联系,大家一起献计献策,为百步亭敬老院解决这个难题! 义工联里有没有学法律专业的,或者是法律人士,希望能为百步亭敬老院方面提供法律知识方面的咨询服务~~~大家都来帮忙啊 ~~~
:smile6taobao: 是的啊。。大家都来帮忙啊。。 不好弄啊
网络上,找了半天,在线咨询得都很少,能马上解答得,我还没看到 报警 电话110小样 看他还敢不敢 原帖由 抵挡 于 2007-7-14 10:32 发表 http://www.whyig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报警 电话110小样 看他还敢不敢
晕又不是什么突发事件的普通民事合同纠纷不是110调整解决的范围
请教的律师朋友~
以下是他的答复,希望能够帮上一点忙:在合租尚未到期期间,房东要求追加租金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如果租约到期,则其有权提高租金或者将房屋转租别人。只不过在转租时,原租户在同等情况下(即租金相同的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
建议养老院了解一下周边的房价,如果周边的房价确实在涨,则应该也作一点涨价的心理准备。当然对外,可以暂时先摆出坚决不同意加租的意向。甚至就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到周围了解一下有无其他合适地点,给原房东以压力,让他感觉到你们不是容易被吓住的。毕竟养老院一次租三层,对方不一定会真的将价格涨得非常高,可能只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如果能够对涨价达成一个一致意见,则马上续签合同算了。(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一般都会有一个租金上涨幅度指数,每年或几年内适当上涨一点点是合理的,毕竟周围的位置或者房价一般都是在上涨)
如协商不成,在租约快到期前再提前1个月(具体多长时间通知要看一下原租赁合同)书面通知原房东,说要在同等条件下(即同等租金下)续租。如果房东提出异议(一般会说将有更高价的租房客),可以要求其提供对方确实对外以该价格将房屋出租的证据,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则你们暂时恐没有办法,只能够是看对方是否真的租房还是只是房东的托。如果对方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则你们可以继续要求租房。即使对方已经将房屋出租,你也可以要求法院解除他们的房屋租赁合同。
建议下次签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这样一条(范例):
本合同租期为五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合同到期时,承租方有意向继续承租,则应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无意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在房屋租赁期满后租赁协议自动终止。
我的意见只有这么多,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但绝对不是万能的。而且对于上面那种问题,他更多是商业问题而不是法律,所以没有更实际更有效一招制敌的方法。只能够走一步看一步。 告诉我房东住哪里`晚上我找他谈衣谈(凌晨2点谈估计效果会好些:smile12tao: ) 原帖由 猫猫咪咪 于 2007-7-16 20:01 发表 http://www.whyig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以下是他的答复,希望能够帮上一点忙:
在合租尚未到期期间,房东要求追加租金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如果租约到期,则其有权提高租金或者将房屋转租别人。只不过在转租时,原租户在同等情况下(即租金相同的情况 ...
这个意见已经很权威了
希望能够给院长些帮助
下次签协议的时候
可能的话我可以找稍微专业点的人帮忙看下
避免下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 #10 信鸽 的帖子
可惜我这朋友人在深圳,不然就能帮上忙了。 楼上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已经解释得比较具体了.关于电费多收的问题,是明显的违规如果数额巨大的话甚至是违法! 根据<<电力法>>,湖北省电力公司及武汉供电公司的<<供用电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未经供电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向第三方用户转供电,其从中收取的赢利属不当得利,应予上缴并处罚款,具体事宜可向武汉供电公司用电检查大队举报(解放大道1053号),或拨打服务热线95598咨询投诉.本人看过楼主的叙述,气愤之余也谈谈自己的一点想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是正确的选择,但在现在的法律环境之下,象此类经济纠纷通过打官司,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并不能达到维护自己最大权益的目的,如果能协商解决的尽量调解,和房东谈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的增加租金,妥协并不是代表示弱,是为了争取更好的结果.敬老院在百步亭已经有一段时间,通过大家的努力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象楼主介绍的一样,很多老人是慕名而来的,在没有找到更理想的场所之前,双方不必要走司法途径搞得一拍两散,我想敬老院创办的初衷也不希望是这样的,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些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靠,到头来还是个无依无靠,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义工联的朋友们群策群力,我想能把问题处理好的! d 貌似我能做的就是无声的支持..~~~ 我只有支持通过法律的方式保护合法权益 哎,这些房东啊 要看价格是否合理、电费价格也相同可以作对比的。这类事情,我觉得与其找法律不如找民政部门要政策优惠更实际 每个人都有私心但是房东这样做太不近人情了,想想那些老人,他怎么忍得下心啊~!!!!!
这是个民事案件只能先靠协商了~!!! 原帖由 猫猫咪咪 于 2007-7-16 20:01 发表 http://www.whyig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以下是他的答复,希望能够帮上一点忙:
在合租尚未到期期间,房东要求追加租金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如果租约到期,则其有权提高租金或者将房屋转租别人。只不过在转租时,原租户在同等情况下(即租金相同的情况 ...
似乎是这个理儿…… 原帖由 虎子-哥 于 2007-7-17 19:29 发表 http://www.whyig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已经解释得比较具体了.关于电费多收的问题,是明显的违规如果数额巨大的话甚至是违法! 根据,湖北省电力公司及武汉供电公司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未经供电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委托,任何单位 ...
虎子哥是我的义工入门师傅,这段话更是理性大于感情!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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