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28:36

宝贝回家 [转自天涯]

6月2号,响应各地志愿者发起,广州志愿者决定在早上9点半在天河广场正门,中华广场正门发起了宝贝回家的宣传活动,欢迎广大的朋友参加!
  
  活动主题:拯救乞丐儿童(宝贝回家)
  活动时间:6月2日早上9点30分
  活动地点:中华广场和天河城的正门(会有明显的记号)
  活动口号:乞丐儿童,让我们帮你回家
  活动背景:现在太多的儿童被坏人拐卖来弄残废作为乞讨的工具了,太多的家庭骨肉分离了。
  
  活动的近期目标:
  1、绝对不给行乞儿童施舍现金,但可以施舍食物或旧的衣物/书籍/玩具等。
  2、绝对不给伤、病、残行乞儿童捐助现金,并劝导他们向救助部门求助,或指引他们通过正规媒体向社会求助。
  3、对疑似受虐待或被胁迫的行乞儿童,在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存证或报警。
  4、保护好你们的身边的儿童。
  5、向意以上条款者,也应在自己的亲友、同事等社交人群中大力倡导。
  
  活动的中期目标:
  1、通过全国性的运动促进政府立法在更多的层面保护儿童(儿童优先原则)
  2、建立所有丢失孩子家长的全国性DNA数据库。
  3、政府部分在任何地方发现乞讨或者卖艺等可疑的孩子都有责任带回去专门的地方做DNA的检验,以查是否是被拐卖的儿童早日让骨肉团聚。如不是,则由国家福利院收养。(如是被拐卖儿童则给给以随行的大人法律处罚)
  4、立法规定带儿童乞讨属违法行为给以处罚。并给以拐卖孩子犯罪者重罚。
  5、提高山区法律宣传,杜绝买卖儿童行为。而且村干部和镇干部对所管辖区的孩子的出生给以掌握,如发现有可疑的孩子出现,也强制要求有关部分给以配合带孩子去做DNA的建议。
  
  
  
http://photo8.yupoo.com/20070528/220442_2090293438.jpg

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30:07

目前我了解到同期活动的城市有.
    广州志愿者
        1群:2516587
        2群:40485715
        
海南志愿者<志愿海南爱心社>
        一群:19976518
        二群:29894075
    
    湖北武汉志愿者(
    北京志愿者

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36:40

网友们除了在行动之外,不断地寻找各种关系,给一些可以参政议政的或者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发出呼吁,让他们关注 宝贝回家 活动
  
  同时我们在网上的资料繁多混杂,需要进行整理归类,以方便,更有效的,更精确的提供出来因此需要大家合作 整理资料。
  
  资料分类:
  1,法律法规
  2,我们的诉求
  3,新闻资料(各种媒体的报道)
  4,典型案例(近期出现的一些恶性残害儿童事件)
  5,各地图片(配说明,可参考“各省宝贝回家”)
  6,网络意见汇集(建设性意见的网友回复)
  7,网友活动(各地活动情况的经验总结)

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36:59

 小雪出觉
  整理的内容:
  
  
  有多少孩子可以回来?
  ——拒绝儿童乞讨与严惩人贩子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08328.shtml)
  朋友,当您把钱递给乞儿,希望帮助他们时,有没有想过,在您转身的刹那,您的爱心立刻会被另一个好逸恶劳、恶贯满盈的人掠夺? 并且在利润的驱使下残害更多的孩子,同时扩大了人贩子的“业务”,使更多的家庭破碎,更多的健康儿童变成残疾。我们给出的钱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犯罪的根源?
  您可能说,看着这些孩子我不能无动于衷,我的良心无法安宁。是的,这些可怜的孩子确实需要我们帮助,但钱只能养肥幕后操控的黑手,膨胀了他们的利欲熏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下一次您再见到乞儿,请不要给钱,打110或民政局电话,把孩子从魔爪下解救出来,同时使这些残害儿童的毒瘤失去耐以生存的根本,还社会一个安宁祥和的生存环境。
  

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37:21

一、相关图片
  (图片太大,word难以显示,请见“图片”附件)
  
  二、新闻报道
  《南都周刊》关于失踪儿童的调查表明,被操纵乞讨的残疾儿童中的一部分来自全国历年被拐卖的失踪儿童,甚至曾经有家长在施舍的时候发现地上的小乞丐竟然是自己失踪的孩子。为了博取人们有同情心,赚更多的钱,先折断或烧伤孩子的四肢或者弄瞎一只眼睛,然后再随便用些药品治好,制造能博取同情心赚钱的畸形乞儿,或者故意用刀子或硫酸把他们的身体弄得伤痕累累,旧伤痊愈了再制造出新伤,给孩子喝安眠药整天昏睡, 大热天用棉被包起来装成无钱治病的重病儿,有的被割了舌头防止求救,冬天只给穿单薄的衣服,下雨天淋雨乞讨博取同情……
  在胁迫残疾儿童乞讨的高利润驱导下,街头的残疾乞讨儿童越来越多,同时拐卖儿童/致残儿童的犯罪数量日益增加,关于犯罪分子“制造”残疾儿童用于行乞的报道也日益多见。限于篇幅此处我们仅摘选《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有代表性的报道(作者:李彦春),更多相关新闻报道,请见后文附页。
  老者卧底“丐帮”揭残害儿童黑幕 手记上书总理
  2005年岁末,2006年年初,深圳,77岁的北京离休老干部曹大澄卧底丐帮调查被胁迫、拐卖、诱骗、利用的未成年乞讨群体的情况达两月余。
  2006年8月9日,他将卧底调查写成的“救救孩子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上书温家宝。8月15日,温家宝批示“依法予以打击”。之后,一场综合整治使街头病残乞儿暂时绝迹。然而,最近,曹大澄发现死灰复燃。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该如何根除这一城市痼疾?
  缘起:乞丐带孩子讨钱老人决定卧底丐帮摸来路
  曹大澄关注乞丐始于2005年夏,那时他回家乡齐齐哈尔。在龙沙公园,他见一黑胖老妇抱一瘦弱女孩坐地乞讨。地上《告白》写道:“俺母女来自驻马店,苦命孩儿患脑瘫病,无钱医治,乞求善人给钱救命……”老妇右手持眼药水瓶往女孩嘴里灌,左手向曹大澄伸手“您修好积德,万寿无疆……”曹大澄掏出100元。曹大澄手指眼药水瓶问:“这是干吗?”“喝水。”“怎么这么喝水?”老妇扭头不语。初秋,曹大澄回京,在西客站过街天桥发现类似《告白》———“家住驻马店,孩子患脑病……”曹大澄用河南话与戴眼镜、怀抱幼儿的中年男子搭讪并抚摸男孩,男孩一动不动,曹大澄又给100元。不久,他在牛街超市门口再遇那个戴眼镜男子。《告白》一样,但他的身份却变了。
  三遇乞丐,这些病儿家乡和病症的巧合引起曹大澄关注:“怎么都来自驻马店?怎么都患脑病?是否水土有问题?”1973年,曹大澄在河南西华干校劳动改造,其间,他和当地人结下深厚感情,还学会一口河南话。所以,他对旁人“他们是犯罪团伙,孩子要么是他们人为致残的,要么是租来的残疾儿”的提醒怀有本能的抵制和不信任。
  初冬,曹大澄赴深圳休养、治病。关注与疑虑驱使他开始留心深圳乞丐。一天,他在大梅沙闹市又见《告白》,“驻马店”、“脑病”等字眼直撞他眼睛。当日,曹大澄萌发一念头:把养老金一分为二,一半给病残乞儿治病,一半给医学科研单位,请他们研究暴发在驻马店地区的幼儿脑病是什么性质的传染病并对症下药。
  在此念头驱使下,曹大澄便开始在闹市区搜寻病残乞儿。
  11月7日,曹大澄在体育馆天桥下发现了一个蜷缩着的黑衣男孩。曹大澄摸他脸,牵他手,翻他眼皮,只见孩子呼吸微弱。此时身后响起他熟悉的乡音。曹大澄回头一看,说话者正是他在齐齐哈尔见过的黑胖老妇。“你怎么到深圳来了?那小妮子病得咋样了?治好了没有?”曹大澄连声问道。“死了。”老妇告知。“这个小男孩是哪地界人?”老妇答:“孩子是俺亲戚,他爹妈离婚了,孩子得了脑病没钱治,孩子姥姥托我带他讨饭要钱治病,您修好积德,万寿无疆,再给100元。”老妇向曹大澄伸手,这个动作及话语让曹大澄在顷刻间认同了旁人的提醒。曹大澄再问“为什么不在老家周口治病?”她说在周口讨饭没人给钱。
  目击:被乞丐控制的女婴身前却放“本人年老体弱”的告白
  翌日,曹大澄身穿一套接近乞丐的行头,拄棍、捧碗出现在体育馆。在天桥右侧,他见一个不足百天的女婴哭声微弱。地上有《告白》———“本人年老体弱,子女不孝,遂南下讨饭为生……”曹大澄边纳闷边把手伸向孩子,此时一黑脸老汉手持粗木棍朝他走来。曹大澄忙递烟给钱,黑脸老汉问他做啥?曹大澄指着《告白》说:“不对呀……”黑脸老汉急忙走向天桥左侧,将搁置在他身前的《告白》调换到婴儿处———“世上只有妈妈好,我妈丢下我不要了……”黑脸老汉实话告知,他不识字,搁反了。曹大澄追问《告白》出处,黑脸老汉说花钱买的,小妮的字多,50元,他的30元。深圳有专写《告白》的生意人,现已创新出不怕雨浇的塑料布材料的《告白》,100元一张。黑脸老汉边说边伸手:“您逗个大票,给妮儿瞧病。”曹大澄问小妮如果死了怎么处理,黑脸老汉说要么趁天黑埋了,要么放花园里,第二天,民政局准来收尸。
  1月17日,曹大澄在电子大厦天桥上见一身穿校服的男孩怀抱婴儿,身边有空奶瓶、水壶。《告白》写道:“父有外遇,母亲离家出走。乞讨是为喂养小妹和交学费……”男孩身边一位自称语文教师的男人做口头补充:“男孩读三年级,是三好生,每天做完作业就抱小妹出来乞讨。”听者无不唏嘘。一位“同行”告知曹大澄,男孩是北方人,他在“语文教师”的控制下,每天换一个地界,东门、天虹市场、电子大厦轮流转。
  傍晚6时许,曹大澄在新州路桥洞里看到一个小平车上躺着一个四五岁女孩。他给了女孩旁边的男人10元钱,男人说感谢话时带着明显的周口口音。于是,曹大澄用周口乡音与之攀谈。男人说他叫梁廷周,驻马店人,女孩是他孙女。梁廷周说他住在南边一个小店里。曹大澄观察,一连几天,“爷孙”准时出现在桥洞。
  2月14日晨,曹大澄带摄影师陈星贵出现在人民南路天桥上。刚一上桥,曹大澄就听见小孩的哭声,孩子身后,一身穿蓝衣的中年男子在追打赤裸上身的哭喊的乞儿,同时,另一乞儿在捂眼哭泣,陈星贵迅速揿动快门。曹大澄暗中观察:三个乞儿都是残疾,一个胸腔畸形,两个双腿架拐。见有人来,蓝衣男子蹲在不远处吸烟,眼睛警惕地窥视行人。陈星贵再拍乞儿。蓝衣男子冲陈星贵走来,伸手就夺相机。陈星贵迅速倒退着拍下其双臂交叉一脸怒气的模样。
  这些孩子来自哪里?曹大澄揭黑心气日强一日。
  寻根:“花子首富”的行乞经竟是“要想要到钱,手脚不能全”
  曹大澄曾试图从头脑清醒的病残乞儿口中打开问号,但他失败了,操控孩子的成人不准他接近孩子。
  于是他转而接近操控孩子的成年乞丐。他欲以烟酒、下馆子、送钱开启他们的嘴,但也失败了。他遭遇软硬两种抵抗,所有乞丐都说病残儿是“俺的儿、俺的孙、俺亲戚”。再就是遭遇类似蓝衣男子的暴力抵抗。
  曹大澄揭秘心切,冥思苦想后他开始有意结交乞龄长的乞丐。屈老友,近20年乞讨史,被丐帮称之“乞讨大师”。大师“业务”始于内地后到深圳直至香港,其“业绩”使他成村中首富。屈大师的乞讨经验是“一不要脸二不要命。每天保五争八”(50元到80元)。如此,月产二千多,扣除吃喝杂费,每年回家净剩两万。曹大澄在北大人民医院门口结识了屈老友。曹大澄递烟、送酒、请吃饭,给钱,曹大澄终于从酒后的屈老友口中知晓谜底。
  深圳丐帮多来自河南、安徽。其中河南项城、西华、沈丘、商水占多数。打孩子的蓝衣男子被“业内”称之“花子首富”,此人盘踞人民南路、深南东路几座天桥二三年,病重乞儿的结局是失踪,之后便有新的病残儿接续。病残乞儿来自五个渠道:租借、拐骗、购买、收留、捡拾。卖相不惨的,“花子首富”便对手下病残儿下毒手———断脚筋手筋、断胳膊断腿。“花子首富”的行乞经是“要想要到钱,手脚不能全”。越像活尸越能博得路人同情,同时亦好操纵,不会逃跑。“为什么孩子得的多是脑病?”曹大澄进一步探问,屈老友说他们给孩子喝的是镇静安眠药三唑仑,喝了就昏迷不醒,醒了再喝。
  “租来的残疾儿童经历了怎样的租赁?拐骗来的孩子亲历了怎样的黑道?身体健全的孩子遭受了怎样的摧残?”曹大澄深追,屈老友交底“要弄清楚拐骗和下毒手,命就得搭上。”
  那么,孩子从哪儿捡来?屈老友给曹大澄指明一条道,问的士司机。于是,曹大澄采访多名见多识广、消息灵通的出租车司机。司机说,罗湖、福田、皇岗、梅林及大学附近的出租房、公厕、林阴道上经常听到婴儿哭声。曹大澄于是顺藤摸瓜,再向环卫工人打探。环卫工人告知,婴儿多是夜半时扔的。凡遇弃婴,环卫工人会将他们送到福利院。近年,环卫工人经常遇到拾荒者或职业乞丐跟他们抢孩子。拾荒者一捡到孩子便改行做乞丐。讨上三五个月,待孩子奄奄一息时再转手卖给职业乞丐,成交额视弃婴病残弱程度而定,孩子病相越惨价钱越高。职业乞丐更是起早贪黑搜寻弃婴。
  那么,死婴一年有多少?曹大澄来到深圳殡仪馆调查。他拿到“2005年全市弃婴死亡统计情况”。统计显示,总计286具(含无名5具)。殡仪馆告知,286具仅仅是登记在册的数字,私自掩埋或丢弃荒山野岭的数字只有天晓得。据殡仪馆介绍,弃婴多是天生残疾、死婴、非婚生子女、产后无力抚养。曹大澄追问死婴之因,殡仪馆给出的若干答案中含有不排除被不法分子残害致死。
  走出殡仪馆,“胸口憋闷”的曹大澄来到莲花山公园,一直坐到天黑,“救救孩子,救救孩子”的声音在他胸腔呐喊。卧底丐帮两月余的曹大澄筹划着下一步行动。
  奔走:调查送到总理手中一场整治运动展开
  曹大澄走进妇女儿童中心信访接待室。接待室里赫然写着“一切为了孩子”。一位女律师听了曹大澄的叙述后说他没有诉讼资格,只有病残乞儿或弃婴本人到接待室上访才可受理。之后,曹大澄来到妇女联合会。接待者告诉他“妇联职权范围有限,不具备司法行政权力”。曹大澄到民政局反映,接待人承诺他“向市长汇报”。
  2006年春夏,曹大澄回京。回京前,曹大澄与屈老友商量如何“救救孩子”。屈老友出主意:“听说北京有个姓温的大官为民工讨过工钱。他能为大人干事,咋能不为孩子说话呢。你整个材料给他寄去,他准保管。”
  4月23日夜,曹大澄写完2万字的“救救孩子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7月4日,曹大澄将《手记》寄给有关部门,一个多月没回音。8月9日,曹大澄托人将《手记》专递温家宝。之后,曹大澄目睹了温家宝于8月15日在《手记》上的批示“请永康同志阅示后转深圳市委、政府处理。对拐骗、倒卖、残害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打击”。8月16日,周永康批示深圳:“看了曹大澄同志的调查手记,心中感到震撼!请李锋同志深入调查并采取坚决措施,依法打击拐骗、倒卖残害儿童的犯罪分子,认真落实温家宝批示要求,请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作出相应布置。”罗干、回良玉等亦做了相关批示。
  一场综合整治运动集中展开。联合执法大队保护性救助流浪儿童450余人次,其中解救童丐47名。8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公开审理了19名拐卖、残害、胁迫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头目。综合整治期间,病残乞儿绝迹。
  8月26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在烟台召开“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整治工作座谈会”。一位与会者透露,该会与一份民间调查报告有关。
  后续:病残乞儿像“割不尽的韭菜”,今年再次闯进曹大澄的视野
  2006年年末、2007年年初,曹大澄又赴深圳小住。其间,令他遗憾、困惑的是,病残乞儿再次闯进他视野。他沿着曾经卧底的天桥、桥洞、闹市等地搜寻到熟悉及陌生面孔。他以“死灰复燃”、“割不尽的韭菜”形容眼中城市痼疾。
  曹大澄追根溯源,缕析该痼疾成因:
  一、“三不管及运动式打击”。妇联说权力有限无权扣人;民政说只管收容救助无权执法;公安说有人打110才出警办案。对于运动式打击,曹大澄说结果就是罪犯跟警方玩游击战———“警进我退,警驻我扰”。

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37:36

二、“爱心”施舍害了孩子。
  曹大澄以去年3月17日北京某报刊登的《街头施舍害了北京孩子》一文佐证他的论点。“年初,一个两岁半的男孩被保姆拐卖。后来在建国门乞讨时被熟人发现,孩子的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是什么魔力驱使乞丐和保姆干出如此伤天害理的恶行?我们的结论是:街头施舍给了乞丐反向激励。所以,乞丐弄残孩子充当活道具。对以乞讨为幌子、发财为目的、残害儿童为手段的乞丐,任何施舍都是鼓励犯罪,所以,拒绝施舍病残乞儿才是热爱城市、保护孩子的理性选择。我们吁请在公共场所设立爱心捐助箱,由慈善机构与各地政府联手将捐助施与需要者。”曹大澄说他自卧底后,便不再犯施舍的错误,而是买叉烧包给孩子并看他们吃下去。
  三、2003年8月1日,强制收容改为自愿救助,病残乞儿被人控制不能自救,乞丐不愿被救助。所以,职业乞丐利用该制度占用救助资源。如遇暴雨、台风,便到救助站躲避。春节前,便到救助站洗澡理发,要车票返乡。所以,深圳丐帮如割不尽的韭菜,并形成以河南周口、驻马店、信阳地区为主力的乞讨产业。
  四、2006年1月20日,民政部等十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兼具救助性、福利性和管理性的工作。其工作,预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点,保护是根本。”曹大澄搜集了若干儿童福利文件,他手指文件直言:“文件再多,关键在职能部门抓落实。”他以自己上访坎坷得出,职能部门中的一些人存在漫不经心的应付和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麻木,其态度混同于一般看客。如此,成全了“花子首富”们的存身之地,致富之望。如此,他质疑“懒猫逮鼠”的成效。
  如果上述四点为城市痼疾之因,那么,如何整治操控残疾乞儿的恶丐?曹大澄从北京市政府在手机上提示市民气温变化、出行指南、防病防灾的关怀上想出两个抓落实的点子:在手机上提醒市民不要施舍病残乞儿,一旦发现病残乞儿就打110报警。媒体引发“行善与积恶”、“施舍与关爱”讨论。曹大澄的点子契合了“北京市援助管理事务中心”的呼吁。该中心借媒体提请市民,若发现操控未成年乞讨者就打110。该中心职能———给病残乞儿治病,护送他们回家。
  曹大澄寄希望职能部门恪尽职守、法律威慑,尤其是人民“战争”根绝城市痼疾。“如果人人喊打花子首富,”曹大澄说,“他能存身吗?他能致富吗?”与“花子首富”们的战争,78岁的曹大澄现仍继续。
  声音:政府要给有残疾儿童的困难家庭以制度性救助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9年。9年间,一个无法可依的死结困扰他的帮扶———拐卖儿童,残害儿童者可劳教判刑,但对父母自愿租孩子给乞丐,则无法律可以约束。有声音呼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惩戒制度”以剥夺父母监护权,但此声音对一些极端贫困、家有残疾儿童的家庭而言正是甩掉包袱的福音。部分家有残疾儿的困难家庭的趋利选择是政府养或乞丐养。佟丽华已多年呼吁解死结“政府要给予生活困难、有残疾儿童的家庭以制度性救助”,让有残疾儿的困难家庭不再“雪上加霜”,家长才能自然拒绝租用孩子的乞丐。
  佟丽华的第二个呼吁是,建立出生登记制度。他强调该制度要与户籍制度、计划生育政策剥离。长期以来,黑孩子诞生后的N种结局中,被遗弃被出租现象最普遍。
  保护未成年人的上述呼吁,佟丽华正在推进中。现已推进完成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此法将于6月1日实施。其中第41条第二款写道: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反之则给予行政处罚———10日至15日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对采用殴打、拘禁等暴力手段逼迫未成年人乞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依据刑法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 :曹大澄卧底两月余,拍照百余张,花费2万元。
  记者探其心路,但曹大澄拒绝多谈个人,仅是说“只要是良知未泯的人都会像我这样做,只是做得深浅不同而已,我只不过比别人多迈出半步”。记者于是从材料中寻找痕迹。比如,他在给妇联的信中透露:“我参加革命60年,革命是为解放劳苦大众。”《手记》中亦有披露“很多人劝我少管闲事,安度晚年。我干的事怎么成了闲事?如果任这等‘闲事’自由泛滥,晚年怎么安度?所以,我拼出老命也要管管这‘闲事’。”“我这人看见不平事、辛酸事就受不了。”曹大澄对记者补充。《手记》披露了他继续的心态:“如能借我三年寿,为救孤残写续篇。”知夫深切的曹大澄老伴认为:“他管这件事太正常了,如果视而不见就不是他曹大澄了。”
  曹大澄16岁(1946年)参军,18岁入党。当年从军入党目的一个:让天下穷人都吃得上饭,过上好日子。60余年过去,曹大澄认为他的任务还没完成,他在党旗下的承诺还未完全实现。
  与曹大澄交往40余年的一位友人做诗论友“何妨几分书生气,难得平生耿直名”。
  

镜子78 发表于 2007-5-31 13:37:53

 三、倡议书
  绝对不给乞讨、卖艺、流浪、经商等未成年儿童现金,但可以施舍食物或旧的衣物、书籍、玩具等。
  看见行乞、卖艺、流浪、偷窃、经商等未成年儿童时,及时打110报警或打电话给民政局请求解救和收容。
  及时向警察举报买/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对疑似受虐待或被胁迫的未成年儿童,在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存证,打110报警请求解救, 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
  请阅读下文中的儿童防拐注意事项,看护好您的孩子,不给人贩子可乘之机。
  有条件的可以向儿童福利院捐助,用于这些孩子的康复、生活和教育,捐助方法查询当地儿童福利院网站。
  请将此倡议告诉您身边的每一个人。
  
  四、儿童防拐注意事项
  人贩子离您并不遥远, 请保护好您的孩子:
  1、公园、小区、商场、超市、医院、幼儿园门口经常有样子和蔼的中年妇女,上前搭讪,夸孩子长得聪明漂亮,伸手要抱孩子,抱起孩子就跑,或故意引孩子走开家长的视线,趁家长和别人说话不注意,抱着孩子消失在人群中或跳上路边同伙的汽车逃走,大多数家长不能对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及时反映,等清醒过来,孩子和人贩子已不见踪影。
  提示:在公共场所拒绝陌生人抱孩子。
  2、在商场、超市、菜场等地方,装做购物的人贩子会以极快的速度,趁家长挑选商品的时候,抱起手推车中的孩子消失在人群中。有的人贩子会用面包等食物堵住孩子的嘴,使其难以出声呼救。
  提示:购物时,家长可以用带子将孩子的衣服系牢在手推车上,给人贩子增加难度,没那么容易带走孩子. 在商场不要让孩子走离自己的视线范围,发现陌生人抱孩子,不要犹豫,马上呼救,冲上去抢过孩子并请周围的人扭住人贩子,打110报警。
  3、和孩子走与机车道逆向的人行道,尽量靠里走,防止人贩子利用摩托车/面包车飞车抢夺。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
  4、孩子能说话时,就训练孩子背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父母名字。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背出电话号码。不要哭,以免引起潜伏在周围的人贩子的注意,不要跟任何没穿制服“好心帮助”的人走,如果要被强行带走,马上大声哭喊:“救命呀!!!人贩子要拐我!!!”,引起周围群众的注意。一旦被拐,抓住每一个机会暗中告诉好心人电话号码,寻求解救,始终相信家人不会放弃寻找,不要被人贩子吓倒,放弃寻求解救。
  5、不要把孩子交给任何陌生人看管,包括自称老乡的人,以及自称是某个家人或亲朋的朋友和同事,人贩子很善于伪装,不要以为抢夺孩子的人一定是恶狠狠的,有些人贩子是笑脸相对披着羊皮的,有的为达目的,甚至可以在身边潜伏一段时间,目的就是要你麻弊大意放松警惕,寻找机会下手。
  6、确保家中大门随时锁好,防止人贩子入室抢孩子。
  7、在正规保姆介绍所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证实其家庭电话/地址/家人等信息,留意经常与保姆来往的人员,一旦发生保姆拐卖孩子,警方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尽快找到犯罪人,解救孩子。同样适用于有机会单独接触孩子的雇工。
  8、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人贩子有时装扮成医护人员,从产妇或其家人手中接过孩子很快消失。
  9、学龄儿童最好有家人接送上下学或外出,否则应该和同学结伴上下学或外出,走与机车道逆向的人行道,靠里走,防止人贩子利用摩托车、面包车飞车绑架。尤其是13—15岁的女童,预防卖淫犯罪团伙的拐卖。
  10、看护孩子的人必须知道以上注意事项,经常提醒教育保姆、家人提高防范意识。
  

桃花鱼 发表于 2007-6-1 08:37:25

顶:smile1taobao:

茉忧 发表于 2007-6-1 12:49:17

这个活动很好,我们应该好好考虑下.

夜空守望者 发表于 2007-6-1 20:15:44

但愿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能为祖国未来的花朵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冰糖小狮 发表于 2007-6-2 00:32:57

今天也看见了,湖北的志愿者也在搞这活动:smile1taobao:

幽幽 发表于 2007-6-2 22:20:02

这些人丧尽天良啊

长治长治 发表于 2007-6-2 22:43:45

不再是什么良心不良心的问题,良心是约束不了这些人的!必顺立法,而且现在好像是有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了!我们要的是惩罚,而且有一个力度,惩罚了他们一次让他们不敢有下次,惩罚了他们一个以至于不会再出第二个,这才是最必要的!

长治长治 发表于 2007-6-2 22:50:43

看过相关的报道,有些地方就有这样的村庄,每家人都是靠儿童赚这样的黑心钱,每个人手下都有几个到几十个乞讨儿童,每家人一年都赚几十万,想一想,社会已经沦落到了什么样的一个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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