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lts 发表于 2007-4-13 16:53:47

我公司想出部分物质无偿提供给孩子

R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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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做点公益活动,无偿提供大概几十个最新专利的环保灭蚊器(市价148,央视价188)给孩子们,让他们度过一个没有蚊子的夏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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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承担其中发生的大部分费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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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需求是:联系媒体,有文字或图片报道2篇以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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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贵网站有人想获得这些资源,请与我们联系<br>
我们追求的是双赢,各取所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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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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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ts 发表于 2007-4-13 16:54:44

re:这里是相关资料:“功夫小帅”光催...

这里是相关资料:<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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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小帅”光催化捕杀蚊蝇器经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检验,捕杀吸血雌蚊率高达92.18%,CE认证产品,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的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用捕蚊监测工具。出口印尼、马来西亚、香港、新加坡等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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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灭蚊器的五大理由<br>
一、这个产品使用起来非常便宜:他的功率是24W,使用一个小时花一分三厘的电费;<br>
使用41个小时才需要一度电,我们来算个帐,一天开机15个小时,只需要花费两毛钱,是不是比使用蚊香还要便宜很多啊。<br>
二、我们这个机器能够用上10年:灯管寿命在3年左右,更换时只需要花上15元就可以了,厂家负责送货上门。<br>
三、比市面上的产品都要好:<br>
蚊香一盒两块五,一天也还是要花两毛五的,而且蚊香有消防隐患,最重要的是蚊香都有毒性,要不蚊子也死不了,报纸上都有报道介绍一盒蚊香相当137支香烟;<br>
电蚊香也是有毒的,而且比蚊香要贵;<br>
灭蚊气雾剂更是有很强很强的毒性;<br>
市面上也有其他的电灭蚊器,那些东西灭蚊子的时候,都会有“啪”的一声响,这样的响声会至使其他的蚊子不敢接近,极其影响使用效果,致使效率低,还会把你吓一跳,而且在打死蚊子的一瞬间,高压电击后的蚊子身上的细菌都会散发出来,极其不卫生;<br>
电蚊拍需要我们不停的挥动,太被动了。<br>
而我们的产品呢?完全不使用化学产品,运行的时候一点声音也没有,一天用15个小时只要两毛钱。最重要的灭蚊效果好,是同类产品中最好的,尤其是性价比非常高,物美价廉,所以才能成为疾病控制中心的专用产品。<br>
四、我们的产品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蚊虫密度检测专用的:做密度检测要求捕捉全部的活蚊,才能得到准确的数据,因为我们的效果好才能成为指定产品。目前全国有几千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的是我们的产品。<br>
五、我们的产品还出口到欧洲和东南亚很多的国家:比如德国、英国、马来西亚等地方,在马来西亚还有专门的网站介绍我们的产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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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吉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br>
公司网页:<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jxlts.com>http://www.jxlts.com</a><br>
论坛(蚊子天下):www.wztx.org<br>
淘宝地址:<a target=_blank href=http://shop34288804.taobao.com/>http://shop34288804.taobao.com/</a><br>
E-mail:jxgfxs@126.com<br>
电话:027-82939211 82939211<br>
公司地址:武汉市工农兵路65号 430012<br>

凉子 发表于 2007-4-13 23:07:32

re:晕,把帮助搞的太商业化了吧~~...

晕,把帮助搞的太商业化了吧~~~<br>还不如你先去联系报社在捐给福利院~~~~~~~<br>受不鸟~~~~~~~~~~~~

小妮子 发表于 2007-4-14 14:23:11

re:该帖怀疑纯属广告~~~~建议斑竹删帖...

该帖怀疑纯属广告~~~~<br>
建议斑竹删帖~~~~

幽幽 发表于 2007-4-14 14:34:25

re:抱歉,目前来说我们还不具备与媒体联...

抱歉,目前来说我们还不具备与媒体联手报道的能力,所以我们没有办法使这类捐赠达到双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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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你们在没有媒体介入的情况下,也愿意捐赠的话,我们同样欢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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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能够为弱势群体创造福利的活动,我们都支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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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子 发表于 2007-4-14 14:45:07

re:恩,幽幽姐说的对~~~~~~

恩,幽幽姐说的对~~~~~~

长治长治 发表于 2007-4-14 19:19:22

re:大家不要这样,为商者当然是要以利益为先的...

大家不要这样,为商者当然是要以利益为先的.

coffee牛 发表于 2007-4-14 22:15:07

re:[QUOTE]下面引用由

<table width=100% bgcolor=#cccccc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class=TBone><tr><td bgcolor=#f7f7f7 class=TBBG9><b>下面引用由<u>叶之秋</u>发表的内容:</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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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有多远 就跟我们滚多远</td></tr></table><br>
<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31.GIF"align=absmiddle border=0>别动粗撒,过门都是客... 有话好好说嘛<br>
<br>
其实站在商家的角度考虑,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就象幽姐说的,我们目前没有能力和媒体交易,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br>
<br>
但我们还是欢迎有更多的个体和集体为孩子老人们以及更多的弱势群体无偿的奉献自己的爱心...<br>
<br>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们义工联每个月都会有个人集体捐赠,虽然金额不大,但凝聚了大家的心意...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外界群体关注我们,比如CYBEROBJECT公司员工,比如现在的快乐中年群体,都在积极的为孩子们做捐赠,谋福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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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长治 发表于 2007-4-15 10:11:42

re:商人有商人的原则,我们也有我们的目标,能...

商人有商人的原则,我们也有我们的目标,能达到双赢当然是最好不过了.

飘摇623 发表于 2007-4-15 20:03:56

re:[QUOTE]下面引用由

<b>下面引用由<u>coffee牛</u>发表的内容:</b><br>
<br>
别动粗撒,过门都是客... 有话好好说嘛<br>
<br>
说得对撒.........<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0.GIF"align=absmiddle border=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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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果 发表于 2007-4-16 09:26:10

re:黑我哟!

黑我哟!

sijiayilbz 发表于 2007-4-16 11:11:20

re:你的目的性,和商业性质太明显了。我们不需...

你的目的性,和商业性质太明显了。我们不需要这样的赞助商<br>

jxlts 发表于 2007-4-16 15:51:16

re:hehe ,我只是说的比较明白,比较透彻...

hehe ,我只是说的比较明白,比较透彻一点而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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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公司,随便捐点那是无所谓了啦:0<br>
可惜的,那不是我个人拥有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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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想不管怎么样,我们今后还是有可能合作的:)<br>
幽幽姐好会替他人着想,谢谢

孔夫子 发表于 2007-4-17 18:06:22

re:为商者,利为先。其实楼主的意思我...

为商者,利为先。<br>
其实楼主的意思我能理解。<br>
只是,以义工联目前的形势及影响力来看,或许还不具备与商界及媒体互动双赢的功能,真诚希望楼主能谅解。<br>
当然,我们还是非常欢迎无外界媒体介入的情况下的爱心企业的捐赠。<br>
(如果一个爱心企业一次所做的捐赠能达到一定额度的时候,我想那个时候就不用找媒体介入,而是直接等着媒体来曝光了。此拙见,不知道楼主能否与老板相商?)

fivewood 发表于 2007-4-18 16:25:59

re:价值不会太多吧,没必要。

价值不会太多吧,没必要。

木玛 发表于 2007-4-18 22:46:37

re:好假啊真的好假啊你们搞笑吧

好假啊<br>
真的好假啊<br>
你们搞笑吧

幽幽 发表于 2007-4-23 20:09:44

我希望我们的志愿者不要说出太冲动的话语,更不要伤害了别人,无论是轻是重的伤害,伤害一旦造成是永远也无法抹掉的。

   商家讲究利益,这是在商言商的本质,并没有什么不可饶恕的地方。商家出物资,希望得到宣传的目的,这应该可以很平常的接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首先,商家只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平台捐赠给贫困的弱势群体,并不是捐赠给义工联,如果我们有能力宣传,这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的话,商家得到了宣传,弱势群体得到了资助,何乐而不为呢?

   义工联存在的意义就是帮助更多的人,我们本身没有物质,那么我们通过努力去创造物质,只要实实在在能够帮助到弱势群体,帮商家宣传也没有什么不可饶恕。

   前面帖子说过了,我们达不到商家的要求,所以我们不能合作。其实我们心里有遗憾,遗憾这个夏日,不能帮助一些弱势群体解决蚊子的问题,如果我们够强大,也许我们就能用自己的努力帮助他们了。

    同时,义工联还是期望有爱心企业,即使没有任何回报也能够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为之,我们为他鼓掌,不为之,我们也不能苛刻的指责别人。同时也相信社会是公正,作为商家,只要你真心的付出了,就一定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回报。

   最后,我要说一下,作为一名志愿者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能以救世主自居,不能以为自己做了了不起的事情所以可以居高临下的去要求别人什么,因为志愿者的付出,所得到的精神上的愉悦就是最好的回报,你已经得到了,所以没有任何资格去要求别人怎样,即使是被服务对象,也不行!

   想不通的志愿者,请先看:成为志愿者(义工)前应做的“功课”--http://www.whyig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48717&extra=page%3D1

无痕 发表于 2007-4-23 20:37:33

干嘛干嘛,火气都这么大。一个两个都不是小孩子了。夏天难熬啊,以为都是自已家吗?楼主说的双赢的底线到底在那里哟,在商言商吧,俺们现在出的起的价格,是可以在盟主的论坛专栏里公布捐赠企业的企业名。能不能先捐一部分哦。一切利益都可以谈。实在不行你们的产品过的去的话,俺们也可以捐点款,你们再按折扣来算啦。应该对你们有好处,至少俺就知道开始有媒体注意俺们联了。最后说一句,志愿者咋地啦,都是一群好孩子,对于社会上某些看法,或许俺们也是一群很单纯的弱势群体,因为俺们每个人心里都有着那种不得不守护地净土。但从大道理上说,俺们才是真正的社会中最优秀的人之一。因为俺们团结、友爱、尊重、诚信和善良。

[ 本帖最后由 无痕 于 2007-4-23 20:39 编辑 ]

吖佈 发表于 2007-4-23 22:28:28

大家的主观意识性不要太强:smile2taobao: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一样的
只是出发点不一样

这个也不是谁能左右谁的事情

理性的面对客观存在的事情

心态的调整才能建立起完善的运作模式

没有绝对的恶意或善意的存在

想法请多元化些:tao40bao

平凡人 发表于 2007-4-24 00:17:49

我想知道如果有物品或者捐款(个人的)和谁联系?:smile8taobao:
另外我们这是一方净土,能否拒决一些不必要的干扰!: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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