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自2020年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第8号通告执行,各社区配备足够车辆保障需求。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20-1-27 15:50 编辑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
9号通告等实施后,为保障医务工作者、城市运行一线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应急出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组织安排310辆公交车、6000辆出租车(网约车),分配到各城区,由各城区统筹管理使用。
6000辆出租车直接进社区服务。全市10个中心城区(含功能区)共计1159个社区,每个社区至少配车4辆,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使用,为社区内生活不方便的居民提供上门送菜、送药、送餐服务。
对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的,报社区同意并经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必须的隔离防护措施后,安排送医服务。
310辆公交车分派到15个城区(含功能区)保障医务人员及城市运行一线人员出行。除东湖风景区安排10辆公交车外,其它城区各安排20辆公交车。各城区医疗机构和城市运行一线单位,需通勤服务的,可向所在辖区防控指挥部申请协调安排。具体联系方式如下:https://pics5.baidu.com/feed/c2fdfc039245d68804a4af7e1db46018d01b24c6.jpeg?token=9ce82cd4136b368519e78b0c6c26b9a8&s=0C00E112599F40C84A7DACDA0000E0B1
本帖最后由 飞鱼林 于 2020-1-27 16:31 编辑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自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现就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问:对哪些机动车将实行禁行管理?
◇答:对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机动车实行禁行管理。
◆问: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答:交管部门将通过智慧交通系统,对禁止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手机短信形式提前24小时告知车主,未接到短信通知的机动车可以通行。
◆问:遇紧急情况和群众生活急需,机动车需要通行怎么办?
◇答:先通行,再到交管部门补办手续。
◆问:对违反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如何处理?
◇答:由交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记12分。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家车辆上路的答复 】
近期,不断接到一些领导和群众的咨询电话,反映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私家车如何上路的问题。由于涉及面比较广,占用应急电话时间也非常长,为保障疫情应对工作高效、顺畅,现就相关工作统一答复如下,供大家在回复群众咨询时参考(请不要上网,建议点对点答复):
一、交通管制总体原则
全力保障疫情防治工作车辆(含部分“私车公用”车辆、政府征召的部分“社会车辆”)正常运行,其它车辆不得上路。
二、路面民警管控方式
按照"四放一报"的操作流程开展管控。即:
1.对于路面工程车、货车查验后予以通行;
2.对于公务车(A、W结尾或者喷涂公务用车),予以通行;
3.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予以通行;
4.对于身份清晰,任务明确,确因任务保障需要的车辆,核实后予以放行;
5.对于身份不清晰,路面民警不能甄别是否必须因疫情需要的,先行上报交通大队指挥室甄别,大队指挥室不能甄别的报市交管局指挥室,交管局指挥室不能甄别的报市局指挥室。
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置
1、政府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从事日常工作,需用私家车出行可否上路?
【答】:城区医疗机构和城市运行一线单位,对工作特殊、紧急,其它交通工具无法提供时,请带上证明身份的工作证件,可以上路。遇到民警劝返时,请配合说明情况。
相关单位要做好对此类人员的“点对点”的安全管理。通勤车落实后,私车不得上路。
2、家中有人生病(非疫情类)需要就医,可否使用私家车上路?
【答】:对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的,车辆不足,情况紧急时,建议严格落实“社区首责”制: 当事人必须到社区报备,社区确认后做好登记,并由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对当事人进行体温测试正常后,开具社区证明,让当事人随车携带接受民警的检查。
当事人回社区后,及时将证明交给社区相关人员并销号。
3、外出买菜是否可用私家车?
【答】:此类情况不能上路,建议就近买菜。
对社区内确因生活不方便的居民日常生活用车需求,由社区统一调度使用政府组织的出租车(网约车),提供上门送菜、送药、送餐服务。
4、日常生活物资运送货车是否可以上路?
【答】:可以上路。驾驶员必须接受体温的常态化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
涉及到省内跨市通行的货车,请将通行的“车型、车号、时间、线路、驾驶员姓名及电话”等相关信息,经政府、社区相关部门核实后,统一发给交通大队(熊志军13871116767),由交通大队报备市局、省局相关部门。驾驶员身体状况必须良好。
武汉市青山区欧景苑社区居委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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